《近代中国女子教育论争史研究》

书名:《近代中国女子教育论争史研究》

CIP:2015037426

出版地:北京

出版时间:2015.2

出版价格:56元

本书是一项对近代中国女子教育议题论争及其变迁的研究。近代中国女子“是否应该接受教育”、“应该接受何种教育”以及“如何接受教育”是本书要叙述与讨论的主要议题。在此基础上,本书试图讨论近代中国的国家政权建设与女子教育议题论争的关系,从而将女子教育的小历史与国家转型的大历史勾连起来。关于“女子应否接受教育”是一个前置性的论争议题,最早于1896年由维新派发起。他们从“兴女学”可以“强国保种”的目的出发,认为女子应该接受系统的学校教育。而保守派基于中国传统女子教育的观念,认为女子不应该接受学校教育,由此而展开论争。这一议题的论争结果是维 新派暂时胜出,其标志是清廷学部于1907年3月颁布《女子小学堂章程》和《女子师范学堂章程》,正式将女子教育纳入官方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女子应接受何种教育”(即“女子教育宗旨是什么”)这一议题,是近代中国知识界探讨女子教育的核心议题。在维新前后至新文化运动以前,近代中国女子教育史上出现了第一次关于女子教育宗旨的大论争,论争主要围绕“贤母良妻”与“女国民”而展开。自新文化运动开始至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前,第二次较大的女子教育宗旨论争再次出现。这一时期主要导因于五四运动前后新文化启蒙的效应,“贤母良妻”的教育宗旨作为传统教育理念遭到了无情的批判与驳斥,代之而起的则是初步具有女权主义色彩的“男女平等”教育宗旨,这一宗旨主张要将女子培养成与男子一样的具有健全独立人格的“人”。第三次较大的论争则出现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至新中国成立之前,主要围绕“母性主义”与“男女平等”教育宗旨而展开。女子“应如何接受教育”这一议题具体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女子教育形式该如何设置”(即“男女应否同学”),第二是“女子教育内容应如何设置”(即“女子教育内容应更重家事教育还是职业教育”)。关于“男女应否同学”议题的论争在五四前后达到高峰,支持者基于“男女平等”的教育宗旨和女权主义的角度,认为女子应该与男子同学,反对者则基于“贤妻良母”论的教育宗旨以及从男权主义出发论证女子不应与男子同学。在关于“女子教育应更重家事教育还是职业教育”的论争上,同样服膺于对女子教育宗旨的厘定,秉持“贤妻良母”论者一般更倾向于更多地注重家事教育,而秉持“男女平等教育”论者则更多地主张职业教育。